DICOM章節簡明介面說明


(1)  DICOM Part l對整個標準做了一個簡略的介紹,並解釋整個標準的設計理念、定義使用了哪些物件,以及對其他幾個Part做簡短的說明。
(2)  DICOM Part2定義了DICOMconformance,及conformance究竟作何解釋,以往的儀器雖宣稱標準相容卻發生無法連接情況,因此conformance主要功用就是讓使用者能夠正確的選擇所要購買的機器服務,並確保能夠互相連接。
(3)  DICOM Part3中,依照放射醫療環境下的數位影像傳輸定義了一組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,每一個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包含了這個Object的功能及其定義。而為了要表現出放射醫療環境下會產生的一些狀況,設計了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 Instance處理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的屬性(attribute)變化。因此,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 Instance會隨著DlCOM 3.0系統在操作中所產生的一些事件(event)而動態的反映出結果,必要時改變Information Object Classes的屬性。Service-Object-Pair ClassSOP)是由IODinformation object definitions)以及DIMSEDICOM message service element)所構成,SOP Class的定義包含了限制或擴充DIMSEservice或更改IOD的屬性。
(4)   DICOM part 4中是服務類別(service class)的規格,服務類別可以想像是IOD 的操作。且在Part 4SCUservice class user)和SCPservice class provider)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明確的定義。
(5)   DICOM part 5中定義了一些在ACR/NEMA l.0 & 2.0中所沒有的資料結構以及編碼的方式,為了妥善管理資料內容中可能一再出現的資料元件(data elementscalled item  及複雜的資料夾訊息物件(folder information objects),使用可靠的編碼方式以及簡單的資料結構有助於系統的穩定與維護。
(6)  所有的資料元件被定義成一連串的元件,稱為串列(sequence),並以一個符號"SQ"來代表。而每個串列的編碼必須遵照DICOM 3.0的格式將其元件編成tag,串列的起始 tag緊跟著是4bytes的元件,若元件的內容不是FFFFFFFF的話表示這個公認的元件;在一串列最後,必定有一個稱為sequence delimiter的元件,元件tag值為(FFFE,EOOD)value length0
(7)   DICOM Part 6是整個資料元件(Data Elements)中其數字(numerical names)與文字(text names)間對應的完整列表、資料結構(例如textfloating-pointinteger)及元件中是否有包含其他的元件。
(8)   DICOM Part 7定義應用程式與DICOM通訊層連接所需要的訊息;典型DICOM訊息包含了命令字串(command stream)及資料字串(data stream),命令字串中所支援的服務項目即Part 4中所定義,而資料字串(或稱為訊息物件,information object)須以Part 5中的編碼方式編碼。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之下,命令字串可能會很小或者是根本不存在於訊息當中。也可說,Part 5定義的是資料字串的組成,而Part 7則是命令字串的組成。
(9)  DICOM Part 8定義網路上DICOM訊息(DICOM message)的交換,目前所支援的協定為TCP/IP以及ISO-OSI。但這部份在制定過程中,上層服務(upper Layer service)的設計原則必須是具有高度的擴充性,亦即將他種協定納入DICOM必須是十分簡易。
(10)  一旦脫離了DICOM的上層服務,剩下來的通訊協定(例如TCP/IPISO-OSI)與其原來的標準依舊相同,也就是DICOM的通訊服務是在不修改既有通訊協定之下進行。在ACR/NEMA Version l.0中定義了一高速的平行資料傳輸界面,而若有應用程式連接較為老舊的成像機器時,就必須透過這個界面,因此,為了相容性緣故,在DICOM 3.0 中依然保留了這項設計。
(11)  DICOM Part 9中描述了5O-pin點對點連接界面的更新版,因此,製造商可選擇Part 8中的何一種網路協定來實作,或選擇Part 9中的點對點協定,並且能讓同一個應用程式在這兩種情形下都能正常的運作。簡而言之,在Part 9的定義中能夠連接ACR/NEMA l.0 &2.0,但這種連接需一網路界面單元(network interface unit)連接於點對點協定端,而另一端連接於網路協定端。
(12)  DICOM Part 10: DICOM物件存入媒體時的檔案目錄及檔案本身的格式。
(13)  DICOM Part 11: 定義應用軟體可具備的DICOM File Service存取功能
(14)  DICOM Part 12: 說明各種儲存媒體儲存DICOM資料時的格式。
(15)  DICOM Part 13: 點對點列印DICOM影像時控制印表機及資料傳輸的格式。
(16)  DICOM Part 14: DICOM影像在螢幕顯示以及列印成傳統膠片時顯示的規格。
(17)  DICOM Part 15: DICOM資料在網路傳輸時加密的方式,以及利用電子簽章簽認DICOM影像及報告的方式。
(18)  DICOM Part 16: 引用DCMR(DICOM Content Mapping Resource)支援,已定義其相關範本與報告使用。
(19)  DICOM Part 17: 規範DICOM有關之詞彙說明,以確定資料的統一使用。
(20)  DICOM Part 18: 規範如果何透過Web –based 的服務來執行相關的DICOM服務,包含如影像及報告部分。透過HTTP/HTTPs 的標準並使用DICOM UIDs ( Unique Identifiers) 來執行遠端的影像讀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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